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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人员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

发布时间:2011-04-08 | 文章类别:政策法规

一、急事急办。凡获知我校离退休人员突发事件信息,需第一时间进行处理。在本市范围内的,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;在本市范围外的,立即与家属或有关组织联系,了解情况,协助处理,如有必要,赶赴现场处理。
凡遇离退休人员突发急性重病、常见病急性发作等危急病症时,及时与职工医院或附属医院联系,必要时立即拨打“120”进行急救处理。
二、特事特办。凡发生影响离退休人员人身安全情况时,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,迅速与保卫处联系,或及时拨打“110”报警。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,并保护现场,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。
三、请示程序。如遇突发事件,(一)立即在本部门有关人员范围内通报,了解事由,掌握突发状况。(二)向有关部门(党办校办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保卫处等)或离退休退休人员原工作部门领导反映通报,协商对策,妥善处理。(三)向分管校领导报告突发状况及处理结果。(四)凡离休干部、老校级领导、知名教授等发生突发事件,或其他离退休人员发生重大突发事件,及时直接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汇报,采取必要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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